晚上,为它照明的火炬和焰火,耀亮了半个北美大陆。葬礼车载着林肯的遗体回到伊利诺州,大群民众夹道致哀。车子本身包着皱绸;火车头也和拉灵车的马儿一样,罩上一块点缀着银星的大黑毯。火车慢腾腾地向北走,铁轨两边聚集的人愈来愈多,表情愈来愈悲哀。
火车到费城车站以前,先通过数英里密实的人墙;驶入市区,成千上万的人挤在街上。哀悼者的队伍由独立厅向外延伸了3英里长。他们一吋一吋向前挪动了10个钟头,只为了瞻仰林肯的遗容一秒钟。星期六半夜,厅门关了,哀悼者不肯解散,整夜留在原地,到了星期日凌晨3点,人潮更密了,甚至有些小伙子以10元出售他们所排到的位子。士兵和警骑尽力维持交通顺畅,避免阻塞,几百名女性晕倒,曾参加盖兹堡战役的荣民奋力维持秩序,竟也累倒了。
丧礼预定在纽约举行,事前24小时,游览列车日夜不停地开进城,载来该市有史以来最大的人潮——旅社住满了,他们涌进私人住宅,冲到公园和轮船码头上。
第二天,16匹由黑人驾驭的白马,拉着灵车走上百老汇,伤心的女人,沿路抛花朵。后面传来哗哗哗的声音——那是16万送葬者手拿摇摆的旗帜,上面写着:“啊,遗憾,伊亚哥——遗憾!”“安静,要知道我是上帝”等名句。
50万群众互相扭打践踏,想参观长长的游行队伍。面向百老汇的二楼窗口,每一座位要40元租金,窗子都拿下来,以便尽量容纳观礼的人。
唱诗班穿着白色长袍站在街角唱圣诗;乐队边走边念哀歌,100门大炮每隔60秒就在城市上空回响一次。
群众在纽约市政厅的棺架边啜泣,很多人跟死者说话,有人想去摸他的面孔;有一个女人趁卫兵不注意的时候低头吻遗体。
星期二中午棺材合上以后,成千上万未能瞻仰遗容的人匆匆赶车西行,前往灵车将要逗留的另外几个地点。灵车未到春田镇以前,始终被丧钟和礼炮包围,白天通过长春藤和花朵做成的拱门,经过孩子们挥舞旗帜的山坡;晚上,为它照明的火炬和焰火,沿伸过半个北美大陆。
举国激动得发狂。历史上从未出现过这样的葬礼。到处有因过劳而崩溃的人。一位纽约青年用剃刀割断喉管,大叫:“我要去陪亚伯拉罕·林肯。”暗杀发生48小时后,有个委员团从春田镇赶到华盛顿,恳求林肯太太将丈夫葬在他的家乡。起先她严厉拒绝。她自己知道,她在春田几乎没有朋友。虽然她有3个姊妹住在那儿,可是她讨厌其中的两位,又瞧不起另外一位,而且她对春田那个爱说闲话的小村庄充满轻蔑。她对她的黑人裁缝说:“老天,伊丽莎白,我永远不回春田镇!”
所以她计划将林肯埋在芝加哥,或者放在国会议堂原先为乔治。华盛顿建造的坟墓里。
可是,禁不住大家苦求了7天,她终于同意将遗礼送回春田镇。小镇筹募了一笔公共基金,买了一块有4条街廓的土地,州议会派人日夜挖掘,整理成一个墓园。
5月4日早晨,灵车终于进城了,墓园已经完工,数千位林肯的老友聚在一起正要举行仪式,林肯太太突然大发雷霆,推翻原定计划,不让遗体葬在已做好的坟墓里,而要下葬在两英里外树林中的橡岭公墓。
她决定的事不准打任何折扣,一切都要按照她的意思去做,否则,她就要采取“强烈”的手段把遗体带回华盛顿。她反对的理由十分荒谬:坟墓建在春田镇中央的“马瑟街”,而林肯太太瞧不起马瑟家族。几年前,马瑟家的人曾惹她生气,现在,面对着丈夫的遗体,她仍不忘旧恨,不同意让林肯在马瑟家人沾染过的土地下安息。
这个女人和“别对任何人心怀怨恨”“将慈悲心广布天下”的丈夫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了20余年。可是她的冥顽不灵,使她什么都没学会,什么都改不了。
于是,11点钟,遗体被取了出来,搬到橡岭公墓的一个公共纳骨堂去。
“斗士乔。胡克”骑着马在灵柩前开道,后面跟的是“老公鹿”,身上盖的红、白、蓝三色毯子上绣有“老亚伯的爱驹”等字样。
“老公鹿”回到马厩,身上的毯子早已经连一块碎片都找不到了;争夺纪念品的人把它剥得精光。他们又像秃鹰般地突袭灵柩,争先抢夺披棺布,直到士兵带刺刀冲向他们才肯罢手。
暗杀事件发生后,林肯太太躺在白宫哭了5个星期,日夜不肯离开闺房。这段期间,伊丽莎白。凯克莱一直守在她床边,凯克莱太太写道;“我永远忘不了那个场面——心碎的嚎哭,奇异的尖叫,恐怖的痉挛,发自灵魂深处的哀声。我用冷水为林肯太太洗头,尽力安抚她的情绪。
泰德跟母亲一样悲哀,可是母亲情绪失控的恐怖状吓得小男孩不敢作声。
泰德夜里听见母亲的哭声,常会穿着白色睡衣爬下床,走到母亲床边说:‘别哭,妈妈;你哭我睡不着!爸爸很好,他到天堂去了。他在那边很快乐。他和上帝及威利哥哥在一起。别哭,妈妈,否则我也要哭了。’“
穷途末路他们一同奔越暗蒙蒙的马利兰低地,梦想着将在狄西博得疯狂的喝采。布斯开枪射击林肯的时候,正陪总统坐在包厢内的拉斯彭少校立刻跳起来抓刺客。但布斯拼命用猎刀挥砍,在少校手臂上划出几道深深的切口,使得少校一时抓不住他。布斯迅速跃过包厢的栏干,跳到12尺下面的舞台。由于刺刀勾住了总统包厢的旗帜褶纹,使他笨笨拙拙地摔一跤,跌断了左腿的小骨。
剧痛传遍全身。他迅速定下心来,一面挥动匕首一面高喊维吉尼亚州的标语“永远这样对付暴君”——并冲过舞台,挥刀刺向一个正巧挡住去路的乐师,又撞倒一位女伶,然后由后门冲出去,跳到预等在那儿的马儿身上,用枪柄敲昏了拉马的男孩“花生约翰”,顺着大街狂奔而去,小马的钢蹄在暗夜中和卵石路面摩擦得火星点点。
他在市区内跑了两英里路,经过国会议堂的广场。月亮爬上树梢时,他飞奔到安娜科斯夏桥。联邦的哨兵科伯士官手持步枪和刺刀冲出来,逼问道:“你是谁?为什么深夜出来?你不知道9点以后不准过桥吗?”布斯竟坦白道出真名,说他住在查尔斯郡,进城办事,要借着月光赶回家去。听来满合理的嘛;反正战争已经结束,何必大惊小怪呢?科伯士官放下步枪,放布斯通过。几分钟后,布斯的同谋者大卫。哈洛德也以同样的借口匆匆通过安娜科斯夏桥,两人在约定的地点会合之后,一同奔越暗蒙蒙的马利兰低地,梦想他们在狄西会博得疯狂的喝采。
午夜,他们停在苏拉特维尔的一家客栈前面,主人相当友善;他们喂气喘吁吁的马儿喝水;开口索取了一些望远镜、枪械和弹药;喝了一块钱的威士忌;然后夸口说他们射杀了林肯,才骑着马消失在夜色中。
本来他们打算直奔波多马克河,那么第二天一大早就可抵达河边,再立刻划船到对岸的维吉尼亚州。这个计划挺好的,但是计划中并没料到布斯会摔断腿。那天晚上,布斯仍以斯巴达人的毅力,强忍疼痛,往前飞奔——他在日记中写道:断裂成锯齿状的骨头随着马儿的“第一次跳动而拉扯肌肉”,可是他仍继续奔驰。直到他实在受不了了,才跟哈洛德掉转马头向左转,星期六天亮前,在一位乡下医生的家门前停下来——这个医生名叫山姆耳。A.慕德,住在华盛顿东南20英里的地方。
布斯身体虚弱,伤处疼得厉害,自己无法下马;只得由人扛下鞍座,在呼痛声中抬到楼上的卧房。这个偏僻的地区没有电报线或铁路,所以当地没有人知道总统被暗杀的消息。布斯说他在马儿坠地时被压伤了。慕德医生丝毫未起疑心,为布斯割开左腿的皮靴,接合断裂的骨头,用帽盒改做的夹板扎紧,又做了一根很简单的跛腿拐杖,并送他一只可以穿出门的鞋子。
布斯在慕德医生家睡了一整天,薄暮时分,才忍着痛苦挪下床。他不肯吃东西,先刮掉漂亮的髭须,在肩上披一条灰色围巾,盖住刺在右手的姓名缩写,并装上一副假络腮胡,付了25元钞票给那位医生。他和哈洛德再度上马,往河边前进。
可是泽迦沼地横在他们的路上——巨大的泥沼长满了灌木和山茱萸,烂泥软软的,死水滩黏黏的——正是蛇和晰蜴的乐园。两位骑士在黑暗中迷了路,茫茫然流浪了几个小时。
深夜,他们被一个黑人奥斯华。史璜救起。布斯小腿剧痛难当,无法跨坐在马上;所以他付了7块钱,叫史璜用车载他。复活节破晓时分,车夫在“富丘”前面勒住白骡子——那是一位有钱有名的南军科克斯上尉的家。布斯亡命之旅的第一程,就这样结束了。
布斯把自己的身分和作为告诉科克斯上尉,并且出示手上刺的姓名缩写以为证明。他恳求科克斯上尉不要出卖他,因为他又病又跛,非常痛苦,还说他做了自以为对南军最有利的事。现在,病情严重的布斯不能再骑马或乘车,科克斯上尉把两个逃犯藏在他家附近的松林里。那可以说是一片道地的丛林,长满月桂和冬青;两个逃犯就在里面待了6天5夜,等布斯的腿伤好转,再继续逃亡。
第2篇 林肯700字相信看过《鞋匠的儿子》这篇文章的同学,一定都对林肯有一些了解吧?如果你想更深地了解林肯,那就和我一起来感受,听我慢慢道来吧!
林肯,美国第16任总统,是着名的演讲师、律师,但我最佩服他的一点,就是宽恕。在美国南北战争期间,有一个名叫罗斯维尔·麦金泰尔的年轻人被征入骑兵营。由于战争进展不顺,士兵奇缺,在几乎没有接受任何训练的情况下,他就被临时派往战场。在战斗中,美金太尔担惊受怕,终于开小差逃跑了,后来被判处死刑。当麦金泰尔的母亲得到这个消息后,向林肯发出请求,请求林肯放了她的儿子。林肯考虑再三,最终决定宽恕这个士兵。后来麦金泰尔牺牲于弗吉尼亚的一场激战中。林肯的宽恕给予了一个人第二次机会,让他由怯懦的逃兵变成了无畏的勇士,战斗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这个故事给我的启示很大,告诉我们宽恕的力量是何等巨大。由于种种原因,人不可能不犯过失,但只有宽恕才能给人改错的机会,让他弥补先前犯下的过失。而我也联想到了自己。以前,别人如果做了对不起我的事,我就会一直追究,不肯原谅别人的过错。读到这个故事,我觉得很惭愧,懂得了宽恕的力量如此重要,我一定要做像林肯那样心胸开阔的人。
林肯不仅心胸开阔,还是一个幽默风趣的人呢!
早在他读书的时候,有一次考试,老师问他:“你愿意回答一道难题,还是两道容易的题目?”林肯很有把握地回答:“一道难题吧。”“那你回答,鸡蛋是怎么来的?”“鸡生的。”老师又问:“那鸡又是哪里来的呢?”“老师,这已经是第二个问题了。”林肯微笑着回答。
林肯还有很多优点,他做事认真,很有亲和力。
1962年,一批着名的历史学家聚集在美国,把到当时为止的31位总统分为伟大的、接近伟大的、一般水平的、低水平的、最差的5个档次。这次投票选出的5位伟大的总统中,林肯名列榜首。
六年级:严润延
第3篇 美国总统——林肯1500字亚伯拉罕·林肯(AbrahamLincoln)(1809-1865)
亚伯拉罕·林肯是美国第16任总统是世界历史中最伟大的人物之一,领导了拯救联邦和结束奴隶制度的伟大斗争。人们怀念他的正直、仁慈、和坚强的个性,他一直是美国历史上最受人景仰的总统之一。尽管他仅在边疆受过一点儿初级教育,担任公职的经验也很少,然而,他那敏锐的洞察力和深厚的人道主义意识,使他成了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总统。
林肯1809年2月12日黎明出生在肯塔基州哈定县霍尔以南3英里的小木屋里。用他自己的话说,他的童年是“一部贫穷的简明编年史”。小时候,他帮助家里搬柴、提水、做农活等。9岁的时候,母亲去世,这对林肯来说是一个残酷的打击。幸而继母对他很好,常常督促他读书、学习,他和继母的关系很融洽。后来,长大的林肯开始独立谋生,他当过农场雇工、石匠、船夫等。
1830年,林肯一家迁居伊利诺斯州定居,在一场政治集会上他第一次发表了政治演说。由于抨击黑奴制,提出一些有利于公众事业的建议,林肯在公众中有了影响,加上他具有杰出的人品,1834年他被选为州议员。两年后,林肯通过自学成为一名律师,不久又成为州议会辉格党领袖。1846年,他当选为美国众议员。
1854年,北方各州主张废奴和限制奴隶制的资产阶级人士成立了共和党,林肯很快成为这个新党的领导者。1858年,他发表了着名演说《家庭纠纷》,要求限制黑人奴隶的发展,实现祖国统一。演说表达了北方资产阶级的愿望,也反映了全国人民的意愿,因而为林肯赢得了巨大声望。1860年,林肯作为共和党候选人,当选为美国第16任总统。
林肯上任后不久,南部奴隶主挑起了南北战争。在这场战争中,林肯肩上的担子之沉重,是以往绝大多数美国总统无法比拟的。但是,他凭借着自己的非凡毅力和决心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即使在遭到诋毁时,也从未动摇他的方向:恢复联邦、废除奴隶制。1862年9月,林肯发布了着名的《解放黑奴宣言》,宣布废除奴隶制,解放黑奴。1864年6月南北战争以北方胜利而告结束,它标志着奴隶制的彻底崩溃。
由于林肯的卓越功绩,1864年11月8日他再次当选为美国总统。然而,还没等林肯把他的战后政策付诸实施,悲剧发生了。1865年4月14日晚10时15分,就在南方军队投降后第5天,林肯在华盛顿福特剧院遇刺。那天,刺杀林肯的凶手约翰·蒲斯已经在磨刀霍霍了。蒲斯出身于美国戏剧界名门之后,他高超的演技一直是女性戏迷追逐的对象。但是蒲斯人在戏行,心忧国家,他在政见上毫不含糊,一个坚定的南部联邦的极力支持者。内战期间,蒲斯就纠合了一群人暗中活动,这些人包括他的儿时好友米切尔·奥劳夫林和萨姆·阿诺德;马里兰州一个制造马车的乔治·阿茨罗德;23岁的药店员工大卫·赫罗尔德;前南部联邦战士路易斯·鲍威尔,还有一个曾经为叛军提供过情报的约翰·萨拉特。这个组织曾经在华盛顿的一所公寓密谋了绑架林肯以交换南部被俘战士的计划,但这些计划都像其他许多阴谋一样,毫无结果。
林肯被刺的前两三天,蒲斯几乎天天酩酊大醉,他以前的那个阴谋组织支离破碎,只剩下佩因、赫罗尔德和阿茨罗德了。4月14日中午时分,他去福特剧院取邮件,无意中看到海报上说,林肯和格兰特将出席晚上的节目,蒲斯一阵狂喜,立即召集死党实施他们的最后计划:阿茨罗德去刺杀副总统约翰逊,佩因和赫罗尔德去刺杀日渐康复的国务卿西华德,蒲斯自己去刺杀总统。
第4篇 不反对100字一天晚上,美国总统林肯在忙碌了一天之后上床休息。
忽然,电话铃声大作,原来是个惯于钻营的人告诉他,有位关税主管刚刚去世,这人问林肯是否能让他来取代。
林肯回答说:“如果殡仪馆没意见,我当然不对。”
第5篇 读《林肯传记》有感1000字感谢失败
——读《林肯传记》有感
人生之路漫长又坎坷,人生之旅中充满了成功与失败,布满了玫瑰和荆棘,在艰难的跋涉中,我们选择了成功,同时也就选择了失败。
人们往往都希望自己成功,去收获那片喜悦,然而却害怕面对失败,害怕体味那份苦涩,近日,我在一本书中读到一个人的简历,面对那一串串的数字,我震惊了,也感动了……
22岁,生意失败;23岁,竞选州议员失败;24岁,生意再次失败;25岁,当选州议员;26岁,情人去世;27岁,精神崩溃;28岁,竞选州议长失败;31岁,竞选入团失败;34岁,竞选国会议员失败;37岁,当选国会议员;39岁,国会议员连任失败;46风,竞选参议员失败;47岁,竞选副总统失败;49岁,竞选参议员再次失败;51岁,当选美国总统。
这个人就是林肯,是公认的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总统。他,就是在一次次的失败中,一次次的崛起,一步步地走向成功,走向辉煌。
大凡成功的人,他们都是一段从零开始的艰巨里程,都经历过失败,伟人之所以是伟人,就是因为他们经历了比我们更多的失败,并从中吸取经验教训,一步步地成功的。
书中阐明了失败并不可怕,关键是我们以什么样的态度去对待,当我们真正地明白了,理解了失败的伟大意义,我们便也懂得了:我们应该感谢失败。我们学校曾经进行过一段较长时间的感恩教育,提倡感谢曾经给过我们帮助的人,甚至是陌生人或敌人、对手。帮助过我们的人让我们的生活工作等更加顺利,而打击过我们的对手、敌人却能锻炼我们的意志,让我们跌倒了再爬起来。其实文章所说的“感谢失败”也是这个道理。
有人说:失败,是一块调色板,它使我们的生活变得五彩缤纷,绚丽灿烂,如果没有失败,就没有人生的大起大落,也就少了那份执著,少了那份激情,如果没有失败,生活便过于平淡,也就显得苍白无力,让人觉得索然无味,没有了大苦大乐,没有了欢歌笑语,生活也就如一潭死水,失去了应有的风采、光华和生机。我觉得我的工作生活确实经历了不少的成功与失败,当然,这些与伟人们的失败与成功是不可相提并论,简直就是连“小巫见大巫”都谈不上。但我发现经历了失败,我从中发现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吸取经验教训,为成功或者更准确地说是为下次更好开展活动、为以后的教学工作而积蓄力量,孕育希望的种子,变得更坚强。我相信我们的毅志也会在无数次的挫折中磨炼得更加顽强,我们的信心了也会随着那份执著更加坚定。
我想:大凡伟人能成功,大多数经受失败的挫折。我们要想得到玫瑰,就必然要准备接受失败的利刺,我们要想使自己快乐,就必然要经得起失败后的调节、、、、、、还是那句话:失败并不可怕,关键是我们以什么样的态度去对待。
第6篇 读《林肯这一生》有感800字读《林肯这一生》有感
伟大人物的伟用,好比夜间天上的一轮明月,使大地有了光明,如孙中山,毛泽东,邓小平,正是他们的脱颖而出,使得中国从贫穷落后,,受人欺诈的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转变成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因此,美国这一超级大国,这和那些伟大人物的作用是分不开的。
林肯诞生于美国肯塔基州霍詹维尔城附近一栋简陋的小木屋里。其祖上是英格兰移民,林肯的父亲托马斯*林肯是勤劳质朴的扩荒者,靠做木工与垦荒种地为生。母亲在他9岁时去世,后来的继母对他影响很大。林肯的父亲没有念过书,他也反对自己的孩子进学校读书,开明的继母还是让他上了学,但总的来说,他所得到的知识全凭自学。林肯当过农场雇工,也在渡船上当过帮手,青年时的林肯对政界充满了兴趣。每当他看到广告牌上的黑人奴隶标价让其特别愤怒,并默默地许下心愿尽他的能力废除奴隶制。
1832年,林肯发表文章,宣布跨入政界。1836年,林肯被选为州议员。1856年,林肯参加了共和党,并很快成为了共和党的领袖。1860年,林肯正式当选为美国总统。在我看来,林肯这一生所做的最杰出的事情就是签署了解放宣言,使黑人们得到了自由,在南北战争中,林肯收到了大量侮辱性的恐吓信件和漫画,面对这些,林肯并没有被吓倒,他在给一些官员的信中说,决不能容许奴隶制进一步扩展。如此坚决,丝毫没有畏惧,在这期间,林肯总统还冒着生命的危险到一些州去发表演说,在用人方面,林肯也是用尽了心思,这些都促使了北方最后的胜利。内战结束后,林肯他并没有对南部所犯的罪恶给予应有的惩罚,而是提倡以温和,亲善的和平政策来对待南部的重建工作,然而他所做的这些还是避免不了他遇刺的结局。1865年4月14日,这一天是耶稣的殉难日。当晚,在剧院看演出是,林肯被子弹击中后脑。
林肯逝世后,几乎所有的都市和村镇都响起了哀鸣的钟声,到处都是挂满黑沙的饰物。我觉得,林肯他为人温文尔雅,但温中带有可怕的刚强,有如钢针一样的坚硬,把林肯一生的经历愈是详细地加以追究,就愈是觉得他的伟大。英才天纵,非言语文字所能完全诠释。
第7篇 我的侄子也叫林肯1200字我的侄子也叫林肯,今年七岁了,因为父母都在外面打工,所以从上幼儿园起就寄养在我们家,我的妻是他的大姑妈。
在上幼儿园的时候,他对学习的热情就不高,因而经常会因为作业被他的大姑妈“执法”:一般是罚站,偶而也打打屁股,严重时先暴打后被关在门外。但从小他就有大义凛然的气概,遭暴打时很少哭,嘴里还会说:“不疼,好舒服哦!”,气坏了的大姑妈于是加大了打击力度,于是他就会边嚎哭边喊:“我又不是你的儿,你凭什么打我?”!他的被虐过程被我的女儿,他的大表姐称为“唱戏”!一天我下班回家还没来得及换鞋,他就跑过来对我说:“大姑爹,你今天回来迟了,错过了一场大戏!”,我仔细一看,小脸上的泪水还没干呢!但对大姑妈大抵是又怕又恨的,所以经常会和我说悄悄话“大姑妈是一只lazy-fly(懒苍蝇),lazy-fly就是大姑妈”,这也是上了一学期的英语辅导班的唯一成果!
在幼儿园上大班的时候,一次在接他回来的公汽上,我随意问道:“林肯,大姑爹考考你,b——a怎么拼?”,他想了一会儿:“b—a,妈!”,让一车人差点笑岔了气!要上一年级前的暑假里,妻在书店买了一本拼音书给他恶补。一天,在教他拼了几遍t—ui,tui(推)后,妻叫他再拼一下,他歪着头“t—ui”了一大会儿还是没拼出来,于是妻生气地抓着他的衣服推了他一下大声地问:“这是什么?”,他立马说:“t—ui,yao(摇)”!哈哈哈……!
一天中午,我躺在沙发上看书,他在做他大姑妈布置的作业,我看他正在消极怠工,于是说;“林肯,过来给大姑爹捶捶背!”,他应声过来趴在我旁边说:“我有一个条件,那就是等会儿大姑妈把我拉出去的时候你要负责把我拉进来!”,看来对他大姑妈布置的作业已经有了杀身成仁的准备了!
他很帅,也爱臭美,一个小男孩经常偷偷的喷他大姑妈的香水,因为多次受到我的女儿的嘲笑,才有所收敛!我们在说话的时候,如果说到某个人很帅,他就生气了,因为他认为天下第一帅的是他的爸爸,第二帅的是他!用我女儿的话说,很自恋的!
他还是一个有很多心事的小男孩,看他平时大大咧咧的,说一点也不想爸爸妈妈,但当我们大人说到他在外打工的爸爸妈妈时,他就会安静下来,变得郁郁寡欢,有时早晨起床后还会对我们说:“我昨天梦到我的爸爸妈妈了,后来我就哭醒了!大姑妈,他们是不是不要我了啊?”,他上学的时候,我们每天给他一块钱的零用钱,一个月下来,竟攒了十几块,妻问他为什么不用啊,他说他要攒钱去看爸爸妈妈!留守的孩子啊,真可怜!
他虽然年龄小,但很会揣摸大人的心事,讨大人的欢心,在我们家就说最喜欢的人是大姑妈大姑爹和白雪姐姐,在小姑妈家最喜欢的人当然就变成了小姑妈小姑爹和晓天哥哥!真是到哪山唱哪山歌啊!
湖北宜昌长阳县长阳二中高三:白邓李
第8篇 读《林肯这一生》有感800字读《林肯这一生》有感
伟大人物的伟用,好比夜间天上的一轮明月,使大地有了光明,如孙中山,毛泽东,邓小平,正是他们的脱颖而出,使得中国从贫穷落后,,受人欺诈的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转变成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因此,美国这一超级大国,这和那些伟大人物的作用是分不开的。
林肯诞生于美国肯塔基州霍詹维尔城附近一栋简陋的小木屋里。其祖上是英格兰移民,林肯的父亲托马斯*林肯是勤劳质朴的扩荒者,靠做木工与垦荒种地为生。母亲在他9岁时去世,后来的继母对他影响很大。林肯的父亲没有念过书,他也反对自己的孩子进学校读书,开明的继母还是让他上了学,但总的来说,他所得到的知识全凭自学。林肯当过农场雇工,也在渡船上当过帮手,青年时的林肯对政界充满了兴趣。每当他看到广告牌上的黑人奴隶标价让其特别愤怒,并默默地许下心愿尽他的能力废除奴隶制。
1832年,林肯发表文章,宣布跨入政界。1836年,林肯被选为州议员。1856年,林肯参加了共和党,并很快成为了共和党的领袖。1860年,林肯正式当选为美国总统。在我看来,林肯这一生所做的最杰出的事情就是签署了解放宣言,使黑人们得到了自由,在南北战争中,林肯收到了大量侮辱性的恐吓信件和漫画,面对这些,林肯并没有被吓倒,他在给一些官员的信中说,决不能容许奴隶制进一步扩展。如此坚决,丝毫没有畏惧,在这期间,林肯总统还冒着生命的危险到一些州去发表演说,在用人方面,林肯也是用尽了心思,这些都促使了北方最后的胜利。内战结束后,林肯他并没有对南部所犯的罪恶给予应有的惩罚,而是提倡以温和,亲善的和平政策来对待南部的重建工作,然而他所做的这些还是避免不了他遇刺的结局。1865年4月14日,这一天是耶稣的殉难日。当晚,在剧院看演出是,林肯被子弹击中后脑。
林肯逝世后,几乎所有的都市和村镇都响起了哀鸣的钟声,到处都是挂满黑沙的饰物。我觉得,林肯他为人温文尔雅,但温中带有可怕的刚强,有如钢针一样的坚硬,把林肯一生的经历愈是详细地加以追究,就愈是觉得他的伟大。英才天纵,非言语文字所能完全诠释。
第9篇 林肯的“马蝇术”400字1860年美国总统大选结束后,林肯当选为总统。他任命参议员萨蒙·蔡斯为财政部长。
有许多人反对这一任命。因为蔡斯虽然能干,但十分狂妄自大,他本想入主白宫,却输给了林肯,他认为自己比林肯要强得多,对林肯也非常不满,并且一如既往地追求总统职位。
林肯对关心他的朋友讲了这样一个故事:
“在农村长大的朋友们一定知道什么是马蝇了。有一次,我和我的兄弟在肯塔基老家的一个农场犁玉米地,我赶马,他扶犁。这匹马很懒,但有一段时间它却在地里跑得飞快,连我这双长腿都差点跟不上。到了地头,我发现有一只很大的马蝇叮在它身上,我随手就把马蝇打落了。我兄弟问我为什么要打落它,我说我不忍心看着这匹马那样被咬。我兄弟说:‘唉呀,正是这家伙才使马跑得快嘛。’”
然后,林肯说:“如果现在有一只叫‘总统欲’的马蝇正叮着蔡斯先生,那么只要它能使蔡斯和他的那个部不停地跑,我就不想去打落它。”
第10篇 林肯智胜埃弗雷特900字1863年7月,在美国南北战争期间,华盛顿附近的葛底斯堡发生了一次历时三天的战斗,虽然北方部队获得了胜利,但是也牺牲了无数将士。几个北部州联合起来,在葛底斯堡建立了国家烈士公墓,用来安葬那些阵亡的将士。
公墓落成的那天,举行了一个盛大的典礼,他们邀请了前国务卿埃弗雷特到会演讲。埃弗雷特是一位非常擅长长时间演讲的口才专家,他的最长演讲曾达到210分钟,而且还能保证大家都爱听。恰巧那天,林肯总统就在附近的城市从事政治活动,于是埃弗雷特提示典礼的主办者把林肯请来“随便讲几句”.
谁都知道,埃弗雷特和林肯是政敌,在林肯竞选的时候,埃弗雷特就大力阻挠过,所以这一次埃弗雷特打定主意,要让林肯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当众出丑。于是他多角度多方面下手,进行了一次长达两个小时的演讲,那场演讲简直是声情并茂,让在场的所有观众都鼓起了掌。对于埃弗雷特的用意,林肯心中自然有数,听了埃弗雷特的演讲之后,林肯心中立刻反应过来这次只能以巧取胜了,因为无论是说阵亡将士的精神还是烈士公墓的意义,那些埃弗雷特都已经做了非常出色和成功的演讲,接着再讲只能是拾人牙慧。该怎么样讲才能和听众建立良好的交融关系,并最终赢得他们的喝彩呢?
林肯决定以简洁取胜。他不慌不忙地走上演讲台,说:“我今天要告诉大家的是,通往烈士公墓的马路将在下个月铺成沥青马路,并开通专线班车。”
林肯的演讲前前后后只有两个全句,他前一句先揪住埃弗雷特的长处,用“长达两个小时的演讲无疑是在浪费大家的生命”这样的潜台词,不仅把埃弗雷特给否定了,而且还为自己的超短演讲做了巧妙的定位,力挽狂澜,一下子就把自己的劣势反变为优势了。
最重要的,尽管埃弗雷特滔滔不绝地讲了许多,但却丝毫没有提及现实生活中的事情,而林肯在之前就已经注意到通往公墓的马路还是颠簸不堪的石子路,林肯意识到这一定让所有参加典礼的人都觉得不方便,于是他把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和期限作为演讲的内容,结果不仅得到了在场近万人持续10分钟的掌声,甚至轰动了全国。
当时的报纸这样评价:“这是一次史无前例的超级简洁的演讲,他的演讲是有生命的,因为他站在了听众的立场上考虑最现实的事情!”就连埃弗雷特本人也忍不住在几天后给林肯写了一封表示敬佩的信:“你的智慧决定着你是一位无比优秀的总统!”
第11篇 永不退缩的林肯总统650字坚持到底的最佳实例可能就是亚伯拉罕·林肯。如果你想知道有谁从未放弃,那就不必再寻寻觅觅了。生下来就一贫如洗的林肯,终其一生都在面对挫败,8次竞选8次落败,两次经商失败,甚至还精神崩溃过一次。
好多次,他本可以放弃,但他并没有如此,也正因为他没有放弃,才成为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总统之一。
林肯天下无敌,而且他从不放弃。
以下是林肯进驻白宫前的简历:
1816年,家人被赶出了居住的地方,他必须工作以抚养他们;
1818年,母亲去世;
1831年,经商失败;
1832年,竞选州议员但落选;
1832年,工作也丢了,想就读法学院,但进不去;
1833年,向朋友借钱经商,但年底就破产了,接下来,他花了16年,才把债还清;
1834年,再次竞选州议员,赢了;
1835年,订婚后即将结婚时,末婚妻却死了,因此他的心也碎了;
1836年,精神完全崩溃,卧病在床6个月;
1838年,争取成为州议员的发言人但没有成功;
1840年,争取成为选举人,但失败;
1843年,参加国会大选,落选;
1846年,再次参加国会大选,这次当选,前往华盛顿特区,表现可圈可点;
1848年,寻求国会议员连任,失败;
1849年,想在自己的州内担任土地局长的工作,被拒绝;
1854年,竞选美国参议员,落选;
1856年,在共和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上争取副总统的提名,得票不到100张;
1858年,再度竞选美国参议员,再度落败;
1860年,当选美国总统。
“此路艰辛而泥泞。我一只脚滑了一下,另一只脚也因而站不稳,但我缓口气,告诉自己:这不过是滑一跤,并不是死去而爬不起来。”林肯在竞选参议员落败后如是说。
第12篇 难忘的“肯德基”900字夜空是那么得美丽,独自在繁华的街头散步,望着眼前频频闪过的“KFC”,我不禁陷入了回忆……
我的人生列车开到六年级时,我坚强的妈妈不顾长辈们的反对与不解和资金上的困难,毅然去了其他城市学做生意。
家里捉襟见肘。我因为学业自己一个人住,虽然有阿姨的照顾,但总觉得很孤独,很委屈。家里“尴尬”的局面也使我变得懂事,不再嚷嚷着买这买那。
又是一个星期五,我走出校门,望见爸爸正坐在他的摩托车上,望着校门,似乎已经来了很久了。
我跑过去,“爸爸。”爸爸似乎很开心,但头顶的白头发和嘴角的胡须却显得各外刺眼,那永远不会老的爸爸好像老了很多。
坐上车,我告诉爸爸这几次考试考得不错,他很高兴,好像是他考得不错,还说要带我去吃肯德基。听见了,伏在爸背上的我居然完全没有以往的快乐。
到了,爸停下车,帮我背起了书包,我发现爸爸的背似乎变弯了。我的心忽的沉重了。
点好了餐后。“打包”,爸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叠钱,一张一张地数着。店员目不转睛地看着爸爸,好像怕他会漏了什么似的。我低着头,默默地摸着我的手。
包好,走出店门,我把肯德基抱在胸前,手里捏着塑料袋,感受着那份温暖。
回到家里,我小心地扯出一只鸡腿,仔细地沾着番茄酱,津津有味地吃起来。爸看着我吃,自己却执拗地不肯吃,抬头看去,不知是灯光,还是我眼花了,我竟依稀看见,他眼里闪烁着什么。过了一会儿,便推托不舒服上楼了。过了会,见爸爸迟迟不下楼,我担心他的胃病又犯了,便上楼去。正准备打开门,却听见里面传出了声音:“孩子太可怜了,你没看见她今天的样子,我们真的是对不起孩子啊……”我愣了一下,接着就走开了,心里念着:爸爸妈妈,你们没有对不起我……
在那之后,妈妈就回来了,她对这件事一句话都没说,但我一切都明白……
难忘那次“肯德基”,让我见到了父母对我的爱,让我发现这爱一直都在身边,一直都从未离开我,就像我的守护天使一直守护着我……
浙江省东阳市湖溪镇初级中学初二:熟悉的风景
第13篇 丧尸危机(1)——生死小分队500字“第一侦察小队到位。over。”“好,侦查丧尸攻击力和数量,over。”我们是由一支装备精良的海陆特战队组成的灭尸小分队,迈克,比尔你们守左面,奥尔雷亚来我们守右面。我说道,这时迈克说:“队长僵尸太多了,我们顶不住多久了!”我边开M16,边无奈的叹了口气说:“撤吧。”
迈克和奥尔雷亚带头往前走,一瞬间2个A。W。E。的血手从地下冒了出来,连我都没有反应过来,眨眼间迈克和奥尔雷亚身上多了几个血洞,我大叫一声:“迈克和奥尔雷亚!”我拔出刀说:“死吧你们这些A。W。E。。”两个A。W。E。被我剁成了碎片。这时我刚要下达命令取消这次任务马上撤退时,比尔瞬间把我推到灭尸专用车上,说:“队长你先撤。”我吼道:“要撤一起撤!”他说道:“队长,我不能看到我们小分队都死在这!”我一把把他拽到车上来:“迈克和奥尔雷亚已经死了,我不能看到任何一个人死了!”他默默地端起枪来,我启动了引闸,我和比尔默契的配合着,他争取一枪毙命,我甚至还看见他一枪爆头6个丧尸,我也不知碾死了多少丧尸,我们瞬间到达了基地,呼——,终于摆脱危机了。
黑龙江牡丹江绥芬河市第四小学六年级:黄炳源
第14篇 丧尸危机2000字谢天蜷缩着身体,小心的躲在街角的垃圾箱背后,眼睛不眨的盯着马路对面的一家小型超市,他已经超过一天一夜没有吃过一口东西了,若不是还有仅存的一丁点理智,恐怕他早就将街道上游荡的那几只丧尸抛到脑后,不顾一切的冲进去了。
此时在小超市门前游荡的丧尸一共有四只,谢天握紧手中那把微微卷了刃的砍刀,一再的极力克制住自己的冲动,他最多只能同时对付两只丧尸,超过这个数量,他难以保证自己不会被丧尸伤及身体,若是那样的话,基本上和死没什么区别,毕竟他只是幸运的躲过了空气中的丧尸病毒,若是被丧尸病毒进入血液,神仙也救不了自己。
理智最终战胜了强烈的本能**,谢天按耐住自己,谨慎的等待最佳时机,小心再小心,这也是谢天之所以能够一个人在阳城存活近一个月的根本原因所在。
一个月之前的谢天,只是一个厮混在大学校园里的普通大四学生,眼看临近毕业,世界却爆发了丧尸病毒,他亲眼目睹了身边大多数人的变异过程,他们的躯体还在,甚至面容依旧,但却已经变成了一具没有任何思想、只知道杀戮与进食的丧尸。
没人知道丧尸病毒是从哪里来的,这种东西通过空气进行传播,感染率超过85%,感染后的致死率100%,仅有15%的人可以躲过空气中的丧尸病毒。
最先被空气传播感染的人早已经成为了丧尸,剩下的虽然不会被空气感染,但只要被丧尸咬了一口、亦或者是身体的血液不经意接触到了丧尸病毒,那么便有极大的可能被感染,而被感染者会在三天之内因高烧致死,随后,丧尸病毒会在血液中疯狂复制,感染者死亡后的12小时内,丧尸病毒会重组死者的脑干与神经系统,死者会重新具备五官知觉及行动能力,但因为大脑已经死亡,仅靠被病毒重组的脑干来控制死者的躯体,这个时候,感染者便已经演变成了丧尸。
丧尸没有思维,仅有的本能便是不断的进食、猎食、再进食,如此循环,他们是纯粹的肉食动物,需要生物的血肉来维系它们行尸走肉般的生命,不仅如此,病毒还会不断强化丧尸的躯体,使丧尸的耐力、抗击打能力远远超过正常人,除非是把它的脑袋砍掉或者打爆,不然的话,丧尸根本不会死亡。
科学家已经证实:丧尸在保证进食量的前提下,甚至可以进行单体进化,进化后的丧尸比普通丧尸更强,科学家以英语Evolution,也就是“进化”,对进化后的丧尸命名,一代进化丧尸称为E1,二代进化丧尸称为E2,在谢天最后一次收到广播信号的时候,丧尸已知的进化等级,最高便为E2。
。。。
此时此刻游荡在超市门前的丧尸活动较为迟缓,但绝对不能被他们的表象蒙蔽,这只是他们保存体力的一种方式,若是遇上猎物,他们会在瞬间爆发出超强的体能,无论是速度、力量,都要比普通人类强出不少,是十分优秀的猎食者。
超市的玻璃门早就被砸碎,外面的阳光有些刺眼,导致谢天难以看清超市内部,无法确定这家超市是否早就已经遭到了洗劫,更不确定里面是否有自己迫切需要的食物。
好在丧尸并不是有意识的在超市门前盘踞,耐心等待了二十分钟,门前的丧尸基本上都已经游荡到了其他地方,待最近的一只丧尸也走出数百米开外的时候,谢天感觉自己的时机到了。
他尽量放低身形并且将脚步声控制在最低的状态,阻挡在他与那间小超市面前的只是一条仅容两辆车通过的马路,谢天一边小心翼翼的行走,一边观察着左右两边的情况,万幸!走远的丧尸并没有发现自己。
钻进超市早已经碎裂的玻璃门内,狭窄的空间内并没有看见丧尸的影子,抬头看向超市内部,仅是看了一眼,谢天便不禁失望起来,超市内部十分凌乱,最外侧的两排货架已经倒塌,里面的货架上虽然还没有到空空如洗的地步,但存留的却大都是些没有用处的日用品,如洗发水、沐浴露、牙膏牙刷,却根本没有食物和水的影子。
自己的冒险没能换回任何报酬,谢天难免懊恼,一天一夜没有吃过东西,胃里面空无一物,不仅浑身软绵无力,还时不时会眩晕耳鸣,现在想生存下去已经越来越难了,丧尸越来越多,食物越来越少,每一次寻找食物,都要冒着生命危险,不仅要堤防丧尸,更要堤防人类。
就在昨天,谢天费尽千辛万苦找到几包未开封的方便面,本以为能靠着那几包方便面苟活几日,结果却被几个幸存者合伙抢了过去,那几个混蛋着实可恶,抢了东西不说,连人也不愿放过,若不是自己机敏,恐怕早已经被那些人砍翻在地了。
“找了一个上午,什么吃的都没有,再这样下去还能坚持多久?”谢天微微叹了口气,将裤腰带勒到最紧,反身准备离开。
正要出门,谢天忽然感觉自己的脚踝处被什么东西抓了一下,随即,自己不可控制的摔向地面,地面上一块破碎的玻璃在谢天的左手掌心划开了一道口子,顿时鲜血直流。
谢天顾不得检查手上的伤势,急忙回过头去看个究竟,一眼看去顿时惊出一身冷汗,原来从超市狭窄的柜台底部爬出一只已经没有了下半身的丧尸,身子由腰部被截断,肠子、内脏均暴露在外。
那丧尸虽然仅剩上半身,但却十分有力,死死抓住自己的脚踝,半截身体拼了命想要爬过来在谢天的身上咬上一口,那双眼睛被血红色充斥着,表情狰狞可怖。
“该死!”谢天暗自咒骂,责怪自己没有顾及到窄小的收银台内部,没想到这么小的地方,竟然还藏着一只半截身的丧尸,急忙翻过身一脚将他扑上来的脑袋踹开,随即立刻爬起来,冲上去便挥起右手紧握的砍刀,干脆的将那丧尸的头颅整个砍断,丧尸失去了头颅,很快便没有了动静。
“真是倒霉。”谢天一边吮吸着左手手掌流出的鲜血,一边将那丧尸抓住自己脚踝的手掰开,准备尽快离开这里。
鲜血对丧尸的诱惑力极大,虽然谢天尽可能的快的将鲜血吞回到肚子里,但是依旧担心会引来周围的丧尸,便在看清周围并没有丧尸踪影之后,快速离开了超市。
谢天落脚的地方离这间超市并不算远,他只需要绕过一条小巷,便可以进入住所的其中一扇“门”,这些天来,为了安全起见,他一直住在地下的下水管道中,恰好这里有一段翻建不久的地下管道,长约一千多米,覆盖了这半条街区,管道十分通畅,并且直径可以容人通过,还有八个在不同位置可以通往地面的天井,比一般的房屋要安全许多。
确定附近没有丧尸的踪影,谢天才轻手轻脚的出了超市,在不远处转了个弯进入一条小巷,随后掀开地面的井盖钻了进去。
丧尸虽然有很强的战斗力,但却没有人的智商,就算他们察觉到地下管道里有人类,他们也不知道如何才能打开井盖、如何伸出手将井盖内挂着的铁链摘掉,这是谢天这些天来总结的经验,至今为止,只要自己在这段地下管道里,还没有发生过任何危险。
做完这一切的谢天已经浑身发软,一天一夜没有补充食物,仅存的一点体力,出去一趟也几乎耗尽了,但偏偏却没有获得任何回报,现在的他,躺在管道壁上,几乎动弹不得,此时此刻的谢天几乎绝望,他知道自己的身体状况,已经很难再支撑起一次冒险,没有食物,自己的生命也支撑不了多久。
在末日中生存,是随时随地几乎可以致命的艰难。
初二:神秘人
第15篇 肯德基650字今天,我去丽水演奏钢琴后,妈妈对我说:“孩子,你弹得真好,我要奖赏你,带你去吃肯德基。”我听了,高兴得跳了起来。
人多
我们到了肯德基店,这儿的人可真多啊!人们排着一队队长长的队伍在等待着,队伍不停地向前移动,进店的人很多,让队伍总是一直排到店门口。好不容易轮到我们了,我兴冲冲地点了儿童套餐(B),妈妈也点了同样的一套。我们怀着愉快的心情去找座位,楼下人满无座,上楼吧,楼上也没有空。服务员热情地说:“请等一会儿,马上就有空位。”我们端着套餐在耐心地等待着出现空座位。
味美
有座位了,我迫不及待地拿出套餐一看,里面有长长的暑条,有又大又鲜的鸡翅,还有一个圆圆的汉堡。我把暑条放在番茄浆里蘸了蘸,一咬,又香又脆。闻了闻鸡翅,香喷喷的,咬了一口,又香又嫩。最后一样是汉堡了,中间是酸溜溜的牛肉。一边吃着汉堡,一边喝着饮料,真好吃啊!
好玩
第16篇 《穆斯林的葬礼》读后感(4)2000字很早以前就一直想看看霍达的《穆斯林的葬礼》。可惜在高中那种紧张迎考的时期找不到一份属于自己的空闲。终于在进入大学的某个周末,从图书馆找到这本书欣喜地捂着然后跑回宿舍,拉上床帘,隔开尘世的干扰,静静地把自己放进穆斯林的那份神秘和时代的凄凉中。
一口气完成了那漫长的40万字旅程,在书里的主人翁都得到应有的结局时,我的心并没有随着书的最后一页的闭合而释然。我把书在从头翻了几遍,思绪也开始烦乱,我忽然发现这本书本不是为了简简单单地向读者阐述几个回族的穆斯林之间恩爱情仇的故事,它好像在借那几个悲惨的人物向世人表达着什么,呼喊着什么。
同宿舍的朋友在讨论着人间爱情。我隔着薄薄的帘子,窃听着。有人说:“如果存在不吵架的恋人她们就一定如陌生人般达不到爱情的最顶峰。而最深刻的爱情却是给予对方最大极限的自由。”我也许没有经历过真正的爱情,无法体味这话里的真谛,但是《穆斯林的葬礼》中梁君璧对韩子奇的爱却是令我感到畏惧和寒心。我也不赞成梁冰玉不顾一切的爱,为了自己的爱不惜毁了姐姐的家庭。她的爱是自私的。不要说是在思想封建的四五十年代,就算在新事物飞速发展的21世纪,这样没有限度的爱也是为人们所唾弃的。但君璧为了扞卫自己的爱而不惜扼杀儿子、女儿的真爱。为了挽回自己未能得到的爱,用母亲的身份强行安排儿女的爱情。更为了阻止丈夫对妹妹的爱而强行赶走了妹妹。但这又得到了什么,她只留住了一具没有心的躯壳,她这一辈子再也没有得到丈夫的爱。她的人生是悲惨的,为了守住穆斯林的宗教信仰,她的一生没有反抗,没有挣扎,她把因为丈夫和妹妹的背叛而产生的那份怨恨都深深埋在了心底。最后回归土地时再一并带进泥土……
而韩子奇的人生却更富戏剧化。他从一无所有的到来至两手空空地离去,霍达给了他一个回归原始的命运。他的一生虽然曾经辉煌过。但他却是懦弱的,在战争到来时为了自己的收藏,为了固守自己的那份追求不惜抛开家庭,抛开每个中国人应有的救国救难的义务藏身于英国。他是在战争中保住了那些玉,可结果又怎样呢?他还是一无所有地孤独离世。而他的爱情却更是失败。他的背叛使两个女人生活在痛苦中。更因为他的固执,最终决定了他最爱的女儿新月无法幸福。
新月如她的生母一样敢于追求自己的爱情。但是她的命运是悲惨的,老天让她在人生得意时接受了突如其来的大难。在失去母亲关爱的同时还被一颗不健康的心脏牵累着,在追求爱情路上她走的坎坷又甜蜜。虽然母亲那句:“我宁愿你死也不要你跟楚雁朝在一起的话”让她的心凉到了极点,但是在她辞别人世16年后的忌日,还有个楚雁朝在她坟前拉那曲《梁祝》。还有凄美的小提琴的旋律诉说着楚雁朝对她深深的爱恋。而同此时她的生母也回来看她了。一生爱她的两个人的出现使她的结局虽悲却不惨。
相反一直说她命苦的天星实际上却是书中最苦的人。他的所爱因为没有良好的家庭背景而被亲生母亲拒绝。当最亲的母亲精心策划摧毁他的幸福时他居然毫无所知。为了妹妹,为了他并不爱的淑彦的幸福,他在得知自己苦难来源后却无法反抗。他是个老实人骨子里却并不懦弱。是时代的局限,是穆斯林的那份虔诚注定他一辈子都要活在痛苦里。他无法得到幸福,却默默地给她人制造了幸福。
所有不幸的爱情都只因为一个穆斯林的身份。新月与楚雁朝是这样。如果新月不是一个穆斯林,或者楚雁朝是个穆斯林,那么梁君璧就没有借口阻止他们的交往,新月的生命也许就不会这么快结束。而如果奥力弗是个穆斯林,那么他的诚心已经感动了冰玉,他们也必将结合,奥力弗就不会成为战争的牺牲品,也许准确的说是不会成为穆斯林规矩的牺牲品。那么这以后一切的不幸就不会发生。
再翻开书的时候注意到韩子奇的忏悔。在临终时他再也无法继续埋藏心底的秘密。那个韩子奇自己守了几十年的秘密最终曝光让梁君璧整个身心受到巨大的震撼。这个一辈子以穆斯林身份自居的老太太在晚年才得知与自己共同生活了几十年的丈夫居然不是一个穆斯林,那么她一辈子用穆斯林的规矩要求自己和家庭,她一辈子对真主安拉的朝拜又算什么呢?她用这个逼死了女儿的做法又得用什么来解释呢?
终于我发现对标题上的葬礼开始可以得到一点解释了。那不是对穆斯林的葬礼,而是对穆斯林繁乱规矩的葬礼。韩子奇用自己的一生,痛苦的一生埋葬了那些属于穆斯林的礼节。虽然在他临死之际他恳求身为穆斯林的妻子原谅,乞求真主的原谅,但这些不能删除他所走过的轨迹。这本书看完了,眼泪也跟着停了,有人说所有文字的最后都是对人生的思考,我想这句话应该是对的。那么现在我应该思考些什么呢?
舍友们关于爱情的讨论也接近了尾声。她们终于统一意见:爱情是不可以等待的,无论男女对爱情都有主动权,如果你发现了爱情就必须勇敢的去追求。对啊,就向新月还有梁冰玉,在她们身上没有爱的怯弱,没有时代的被动。她们算是勇敢的。